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6-03-18

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技改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114井组)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对采卤盐井(米113-114井组),每小时生产氯化钠浓度为300g/L的卤水100立方米。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樊福龙13098254883     电子邮箱:951578124 @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488447027    电子邮箱:97414476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eUMIDEkUMWS6PBF7wTBhg 提取码: jpq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邮政编码:719000           真:0912-3861608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阅读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