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6-03-18
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技改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每小时生产氯化钠浓度为300g/L的卤水100立方米。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樊福龙13098254883 电子邮箱:951578124 @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工13488447027 电子邮箱:97414476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eUMIDEkUMWS6PBF7wTBhg 提取码: jpq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邮政编码:719000 传 真:0912-3861608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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