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技改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技改项目建设地点: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单位: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建设类型:技改项目概况: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姬家峁矿区内建设1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