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要求,对新建一对采卤盐井(米113-米114井组)技改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项目位于金泰氯碱厂区内,项目岩盐开采规模为卤水80万m3/a,折合12.0万t/a净采出盐量。本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由于本次评价内容仅包括姬家峁矿区内建设1对盐井,该环保设施主要依托现有金泰氯碱厂区内已有环保设施,本次环保投资主要为施工期环保投资59.4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25%。报告全本公示链接: https://pan.baidu